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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冻结重庆两江新区渝北区域建设用地
和户籍变更的紧急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推进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0〕3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重庆两江新区东部片区建设用地和户籍变更的紧急通知》(渝府〔2010〕65号)要求,结合渝北实际,现就冻结重庆两江新区渝北区域项目建设、规划用地和户籍变更等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包括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悦来街道、两路街道、王家街道、石船镇、龙兴镇、古路镇、木耳镇、玉峰山镇等9街、5镇所辖行政区域。
二、冻结要求
从2010年6月28日起,停止或冻结以下事项和活动:
(一)停止办理上述地区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定点;冻结场镇及农村房屋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活动。
(二)暂缓除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区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或产业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划拨;冻结农用地流转和用途变更,停止农业产业化用地审批。
(三)暂停办理上述5镇和悦来街道、王家街道外来人口迁入、现有人口分户等户籍变更;暂停办理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两路街道农村居民外来人口迁入、现有人口分户等户籍变更。
三、严肃纪律
有关镇政府,各街道、园区(新城)及区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弄虚作假和突击审批,办理项目、规划和国土以及户籍等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擅自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由擅自审批的单位负责赔偿。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违法建筑依法查处和拆除力度,切实为两江新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本通知从2010年6月28日起执行,待新的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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